2020年11月3日 星期二

不要小看集體訴訟

不要小看集體訴訟

4-2-2020

 

記得当新冠病毒疫情剛起來之時, 我就提到將來世界許多國家都可能向病源地中國提起集体訴訟 (Class action lawsuit)。今年三月, 先後在佛羅里達州、內華達州和德州的联邦法院, 各接受了一案, 單德州案就要求中國賠償兩兆美元!

 

若這病證明是自然界產生, 中國有可能可以規避大部分損失賠償, 剩下的罪名只是隱蔽疫情。反之, 若是人工製造, 無意或有意洩漏, 可能就犯上違反世界公約, 或惡意攻擊之罪名, 那賠償有可能造成中共政權瓦解。所以不要再開玩笑說这是打敗八國聯軍的復仇記。

 

有人会笑說, 你在你的國, 用你的法律管道告其他國家或他們的人, 誰会鳥你! 这只講对了一半, 一國之法律通常在自己國家管轄範圍之內才有效, 只要不踏上你的國土, 你管不着! (根據 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y Law, 1976)

 

然而, 記不記得孟晚舟事件案例, 她人不是在美國, 而是在加拿大被逮捕。尤其当許多國家都為了相同的案件, 一起提告, 背後又有像美國这樣的大勢力, 那將來只能完全鎖國才不会面对这場全球性的法律制裁。

 

若我是中國領導人, 而且病毒果真是自然產生的, 現在要做的是盡速收集有利自己的證據, 盡量配合國際專家調查真相, 盡力公開所有有關資料。所有已被消滅的證據必須立刻还原, 努力彰顯願意合作找真象的態度, 这些都不能再拖延, 因為疫情實在太嚴厲, 傷亡實在太慘重, 損失實在太浩大了! 沒有懲罰, 這種悲劇將會不斷地發生。俗云:「天作孽猶可恕, 自作孽不可活!

 

最後, 敬請法界專家高手, 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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