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最後一堂課

最後一堂課

由上帝的創造來探討專利法則

04-21-2016



回台灣日子轉眼就已九年了,雖不算長的日子,但也不算短。聖經詩篇90篇中,摩西的祈禱,如此說:「 ……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憤怒呢?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承蒙工研院信望愛社的邀請,今天中午在工研院做了一小時的分享,內容是我如何向創造天地宇宙的真神,學習創造和發明。

其實,這也是我近年來一系列專利課程中,有關概念式創新原則和腦力激盪創發想其中的一部分,主旨是如何在腦力激盪的過程之中,學習並發揮如神一般的想像力。分為以下三點:

(一) 探討神創造宇宙萬物的法則

西方文明自文化復興和宗教改革之後突飛猛進,快速地超越中國。背後主因個人認為是新基督教信仰普遍化,以及專利制度的創立。當我讀到創世紀第一章,記載神如何創造宇宙天地之時,曾一度 (2014年4月維基百科紀錄) 身為華人中最多專利持有人的我,被深深地被震撼,聖經藉著人類能懂的語言來描述,起初神如何從無中生有地創造萬物,原來竟然和我們今天的專利法則不謀而合。

比如說,光的創造吧!

第1章3節: 「神說有光,就有了光」。這是第一項可專利的標準 ~ 非顯性 (Non-obviousness) 原則。因為神說有就有了,一般人是不會相信。發明專利若只是小改進,簡單邏輯推導,或人人都很容易就可輕易地想到,而且一下子就做出來的東西,多是顯而易見,多是不可專利的。但這裡,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絕非一般常人可以做到。

好了,這史無前例的光,被神創造出來,表示說達到了第二項可專利的標準,那就是新穎性 (Novelty) 原則。發明不可以產出他人已經做出來的東西,必須是首創的。如愛迪生發明電燈,在那之前,人類只有蠟燭、煤油燈。若別人已做出來的東西,再給你專利排它權,對前人或社會大眾就不公平了。

第1章4節:「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在此神要做一些事,光才會產出,祂把光從黑暗裡分離出來。這是第三項可專利的標準 ~ 可行性 (Enablement) 原則。任何專利無論是新產品、新機器、新技術等,發明人必須要解釋如何才能做出來,如何使用,或付上實驗數據,使得有一般技藝水平的人一看便懂,而且可以不費力地照著做出來或使用。如今人類發現無論光是波動或是粒子性質,可見光包括紅、橙、黃、綠、藍、綻、紫等波長,都可以將其分離出來。

最後,第1章第5節: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創造出來的東西必須要有用途,這是第四項可專利的標準 ~ 實用性 (Utility) 原則。發明出來的東西一定要有用,如: 環保、救命、改善人類生活品質等。光被神創造出來的用途是產生了白天和黑夜,人可以工作,可以休息。

這樣的經文在創世紀第一章裡不斷地重複出現.你看! 多神奇呀! 原來西方的專利遊戲規則,乃是從神創造天地的法則中導出來的!

(二) 人類為何需要發明

創世紀第三章17到19節 :「神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
姑且不論人聽了老婆的話,吃了什麼不該吃的果子,人犯下了什麼樣的淘天大罪,這時就要承受其可怕後果。這時候,熱力學第二定律開始發揮其效力。什麼是這可怕的定律呢? 講白了,事情總是趨向越來越糟的方向發展,又叫做「熵增原理」。熵 (Entropy) 是用來量測在任何閉合系統中的「無序度」,或稱亂度,熵總是隨時間增加,而不能減少。園子不理它,一陣子便雜草叢生,菜圃不照顧,一陣子果菜被虫吃光,老師離開教室,學生打架鬧事…,或說人類不再有免費的午餐了! 不努力工作,就會餓死。世界荒漠化、溫室效應、空氣環境污染、病毒凶惡化…。總之,逼著人類要動腦筋發明,以求生存!

(三) 人類無法發明的東西

人不是神,人不可能和神一樣創造有生命的東西。比如說,自然界存在最基本的有機物是甲烷,透過自然的撞擊,反應碰巧形成一個簡單蛋白質的機會,科學家算過,約是 10113 分之一機會。所有生物都是由細胞組成,而細胞的基本成份是由不同種類構造複雜的蛋白質,叫做「酶」 (Enzyme) 所組成。生物學家發現一個簡單細胞約有 2000 多種不同的酶,才能維持生命。比如說,要合成一隻草履蟲,自然界的有機物透過自然的撞擊,碰巧形成細胞內所有必需的酶的機會是 1040000 分之1! 這意味著,不可能! 中學時期因為名字,同學們取笑我是草履虫。但科學家連一隻單細胞的小蟲也做不出來。

太陽系究竟有多大呢?一架波音 747 客機,以時速1000 公里,由太陽飛至最遠端的冥王星約需 666年。而太陽系共約 200 星球。我們的銀河系是由一組一組星系團組成,星系團有系統地連在一起,成為超級星系團。銀河約有 1200 億顆像太陽這樣的恆星。乘坐光速火箭,由銀河系的一端飛到另外一端需要 10 萬光年,銀河系約有 2X1015星球。天哪! 宇宙間有 1000 億個銀河系,約2x1027星球。我相信,這些不過是估計,真正的數目是,數不清,天上的星如海邊的沙一樣多,有條不亂地運轉,也沒聽說過星球相撞,或突然不轉動了? 若連一隻簡單的鐘錶都說是人精心製造,如此浩瀚的宇宙,大大小小無窮多的星球,怎可能是大爆炸後,就自然而然循現蹈矩地運作了呢? 別忘了! 大自然還有上述可怕的「熵增原理」,若說沒人管,如尼采說神睡了,那還得了? 眾星球豈不都撞擊在一起了嗎? 用腦袋想想吧!

創世記 1:27記載:「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直到1902 年,美國遺傳學家 - T。Boveri 和德國生物學家 – W.S.Sutton 不約而同地推測,人類遺傳的任務是由染色體中去氧核糖核酸分子(Deoxyribo Nucleic Acid,簡稱DNA)來完成。1953 年,美國分子生物學家 – J.D.Watson 和 F.Crick 建構了染色體中 DNA 雙股螺旋三度空間架構模型。當然,這精密又複雜的結構直到今日才漸漸地被正確地表達出。(染色體的結構在本人最近出版所新書「智財拼圖競賽」 23頁有詳細描述) 我們人類之所以別於其它動物,有靈、有魂、有體,原來是從神那遺傳來的,所以我們有智慧、有尊嚴、而且渴慕自由,神造了人後,賜給人最大的禮物是自由選擇的意志,你做自己的主人,可以選擇相信、依靠衪,或者不信、離棄他。神造的人類不是機器人! 你要對自己今生和永生負責,因為選擇後自己就承受後果,死了以後,人便去他自己所選擇的地方。去一個永遠和神隔離之處,是何等可怕!

若人類發現了被神所造的東西,比如在山上找到一顆外太空飛來的隕石,是不能拿去申請專利,缺乏新穎性。再者,自然現象或自然法則也是不具可專利性,這因為這些都早已存在,根本不是人類可以發明的,若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申請獲得專利排它權,難道以後在地球上走路的人都得付他授權金,那是不公平的。

(四) 如何向造物者學習發明

(1) 利用觀察的自然現象和天然法則來發明

自然現象、天然法則、具有生命的東西等,本身是無法發明的。舉個例子,地球有70 億人口,人和其他動物每天都吸入氧氣,呼出二氧化碳。植物能透過光合作用,吸入二氧化碳,放出氧氣,穩定空氣中的含氧量。然而,科學家到現在還一直無法在實驗室裡用人工的方法模倣光合作用,種幾盆花可能是最簡單的方法。

但人類可以憑著自然現象、天然法則,發明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的機器。(US 20110290661 A1); 可以將垃圾分類,將有機物垃圾加入催化劑以高溫高壓裂解,合成燃油 (我的碩士論文,WO2007012149A1); 藉基因改造微生物,分解石油 (1980年 Diamond v Chakrabarty案); 老鼠在胚胎時,注入人類致癌基因,導致後代老鼠長癌率大大提升,供人類研究癌症的藥物和治療方法 (哈佛老鼠)

仔細觀察大自然,發現有許多東西,包括: 貝殼、龍捲風、星雲、太陽花、天使魚卵、蜴蜊尾巴、癌細胞、千足虫、蘆薈……等,它們的設計都是循著斐波那契 (Fibonacci) 模式。因此許多藝術家、建築師都以這模式來設計他們的產品,以達到完美的境界。西方藝術以抄襲大自然中的美而發揮,東方藝術多基於人為的装飾。

(2) 藉著神話語的啓示來發明

路加 12 章 7 節 ~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原來人類頭髮細胞,含有遺傳基因,這種分析技術,可以做親子或犯罪鑑定 (US 6, 316, 248)。

人類基因密碼是神所設計的,每個人都不同。早期要解讀 30 億位元人類基因密碼,要花很長的時間,如今利用超速解讀器只要數小時,費用也只要1000 美元。因此就有人想到為何不將人類的數據儲存在基因中? 2012年8月,哈佛基因專家 George Church 成功地將5萬3千字的文件,數位化地存入 DNA 記憶體中。並且利用基因序列的技術,無誤地將它們解讀出來。1公克 DNA 諸存 455X103 TB位元 ,約等於 9千萬片 5GB 藍光光碟,保留至少 1000年! 有人訪問他信不信宇宙有一位創造者,喬治回答說: 「科學家應該比一般人都更清楚,這宇宙和生命的奧秘吧! 」

詩篇 19 :4 :「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公元前460年,當詩人寫這句話時,相信只有神才具備有這能力。如今,人類早已利用地球同步衛星進行全球通訊 (EP 0611500 B1);

啓示錄 9: 3 ~ 10: 「蝗蟲從煙中飛到地上,能力賜給他們形狀像預備出戰的馬,頭戴金冠冕,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鐵甲。翅膀的聲音,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 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加州理工學院和哈佛大學發明會飛的迷你機器虫可飛行 1 公里,耗能低、體積小、速度快,無線搖控飛行用在監視、偵察、探測,風迷全球。

啓示錄 13: 16: 「他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這印記可能就是內植性生物晶片,具生物相容性。可使用無線通訊方法連絡,收集病人體內資訊,存取被植體的重要資訊,供醫療使用。也可提供罪犯追蹤調查,或用來找尋失蹤小孩或寵物。

(3) 從受造之物得到靈感來發明

這又稱為仿生發明,例子實在太多,不勝枚舉。比如說: 魚皮泳衣,減少摩擦力; 韓國人發明魚鰓式水下微型呼吸裝置; 台灣人賴宏基,直接利用魚鱗當作眼角膜; 以色列希伯來大學,發明章魚觸鬚微創手術工具; 蜂巢式建築,供機翼結構,輕又堅固; 注射螢光劑,在紅外線照射之下,偵測腦瘤細胞; 學習蜜蜂和鴿子偏振光能力,來設計羅盤,辨識方向; 蒼蠅的陀螺儀,用來維持方向穩定性,如今用在衛星訂位器、相機、手機和無人機上; 變色龍靈感,創造出溫感玻璃; 蜘蛛網防彈衣; 母雞孵蛋器; 蝙蝠超音波掃描; 豬鼻防毒面具; 等等。

結論

本人的智慧若和歷史上著名的科學家如霍金、愛因斯坦和牛頓等相比,相去甚遠。但人類智慧和神的智慧相比時,我們之間的智慧就相差無幾了。先來聽聽這些聰明絕頂的科學家,他們一生對神的存在是持著什麼看法和態度:

(1) 斯蒂芬·霍金 (Stephen Hawking 1942 ~ )

「我們是這樣微不足道的生物,生活在一顆極(不)普通恆星的一顆小行星之上,而這顆恆星又處於千億個銀河系之一的外圍。所以我很難相信上帝會把我們當一回事,甚至注意到我們的存在。」

(2) 艾爾伯特·愛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 1879~ 1955)

「以我有限的智力,亦能知曉宇宙是如此的和諧,誰還能說沒有上帝?」

(3) 艾薩克·牛頓 (Isaac Newton 1642 ~ 1726)

「從諸天文系的奇妙安排,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必是全知全能者的作為。宇宙間一切有機無機的萬事萬物,都是從永生真神的智慧和大能而來; 他是充滿萬有,全知全能的; 他在這無邊無量、井然有序的大千世界中,憑其旨意,創造萬物,運行萬物,並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人類; 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

最後,我還是以聖經的一段話來總結,羅馬書 1章20節記載:「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所以讓我們以謙卑的心來到神面前,一方面享受衪賜給我們的一切,另一方面發揮祂遺傳賦予我們智慧,去思考、創造、發明,回饋人類社會。